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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后南京国民政府曾要求更改市名
资料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日军和伪军在石门市公署前合影
40年代石家庄的汽车修理工
国民党石门市政府
石家庄车站
 “民国石家庄的城市往事”系列报道之八
  核心提示
  抗战胜利后,1945年11月成立的石门市行政管理处,作为临时的行政机构,主要负责处理接收敌伪物资财产等事务。1946年4月孙连仲的亲信尹文堂抵达石家庄后,才于当年5月1日正式开始第三次组建市政府。当时南京国民政府明确提出了更换市名的要求,石门市政府经过反复斟酌,认真研究,最终做出了拒绝上级要求更名的决定,依然坚持沿用石门市的称呼。直到1947年8月18日,河北省政府主席孙连仲才最终正式签署了《河北省政府关于增设唐山、石门市政府的训令》。
  □特约撰稿/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教授 李惠民
   抗战胜利后,对日伪石门政权的接收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正式宣布无条件投降。国民党将中国战区划为15个受降区,以何应钦为全权代表。其中第十受降区以孙连仲为受降主官,日军集中于天津、北平、保定、石家庄,办理投降的地点为北平。而第十一受降区的受降主官胡宗南,则于1945年8月15日电令国民党第7军第十二旅旅长侯如墉由平汉路乘火车,抢先占领石家庄。据刘壮飞在回忆录《侯如墉先遣军抢占并劫收石家庄的经过》中记述,他们行军到磁县登上火车,于8月20日占领石家庄,当晚石家庄各界人士为他们的到来还举办了欢迎宴会,伪军司令刘化南和伪石门市长管锡山都参加了欢迎会。
侯如墉的部队进入石家庄之后,一律佩戴着先遣军的臂章。8月21日,先遣军占领了伪建设总署大楼,将此作为国民党先遣军指挥部,并成立了石家庄警备司令部,由孟宪馥任司令,孙壮飞任副司令。先遣军告知了驻石日军旅团部及宪兵队,停止一切外出行动,只准其在原住地的营房内活动。与此同时,开始整编伪保安部队,总计人数达到了两万多人。此后,先遣军又先后接收了日伪真定道行政公署和日伪石门市政府,并软禁了伪真定道尹李绍微、伪市长管锡山、伪警察局长杜葆田等汉奸。并且冻结了河北银行、准备银行的现金,清查了金库。
1945年10月,胡宗南所部的第三十四集团军总司令李文率领总司令部以及所属第十六军的两个师和第三军的两个师,从山西风陵渡过黄河,沿同蒲路北上太原,再经正太铁路抵达石家庄,最后接管了先遣军的接收工作。此后,对石家庄的控制权落到了第三军军长罗历戎和第十六军第三十二师师长刘英手里。国民党军队不仅接收了石家庄的日伪政权和军队,还有工厂、银行、交通、电信、医院、报社、商店等。
  难产的石家庄第三次建市
石家庄的行政区划隶属国民党南京政府第十受降区,受降主官孙连仲当时不仅担任着第十一战区司令官,还兼任着河北省政府主席的职务。由于国民政府接收日伪真定道行政公署和石门市政府之后,孙连仲迟迟不能到位,地方政府的组建工作一拖再拖。1945年10月,河北省政府主席孙连仲抵达保定后,即委任高挺秀担任河北省第十一督察专员公署的专员,高专员于1945年11月4日到达石家庄,很快就成立了石门市行政管理处,作为处理接收敌伪物资财产等事务的临时行政机构。
当时石门市面临着如何组建市政府的问题,由于1928年撤销石门自治市以后,国民政府在此不曾设置过任何行政机构,所以不存在所谓恢复市政府的问题,而是在接收日伪政权后,迫切需要新建国民党的市政府,于是出现了石家庄的第三次建市。
当1946年河北省政府决定设置石门市之时,就议定了由第十一战区机要室主任秘书尹文堂出任市长。1946年4月19日,作为孙连仲部下和亲信的尹文堂抵达石家庄,接管了石门市行政管理处,并于1946年5月1日正式开始组建市政府。当时参加筹建的人员中有一小部分是尹文堂自己带来的人,大部分是从临时行政管理处转来的工作人员。据尹文堂回忆,当时的市政经费非常困难,物资短缺,虽然自己已经上任多时,但是申报石门建市的报告和各项审批手续屡屡受阻,多次被耽搁延误,直到1947年8月18日,河北省政府主席孙连仲才正式签署了《河北省政府关于增设唐山、石门市政府的训令》。
南京国民政府主张石门市改名
1946年5月1日开始筹备建立石门市政府后,才正式履行国民政府设市的申报审批手续。在报批过程中,由于更改石门市的市名问题被反复提及,致使各项手续均被一再延缓,直到1947年2月,有关设市申报材料才正式得以上交。根据档案《为检同本市面积及人口数字区域图说等项暨本市改称一案电请鉴核由》的记载说:“本案因更改市名,以致延报,谨将本市市区面积、人口数字、连同区域图说,各四份一并请鉴赐核转”。从有关河北省民政厅厅长转发的报审文件的批示中,可以发现更改石门市称谓的焦点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政区名称的重叠;其二,新建政区要避免使用日伪政权旧称。
首先,是政区重名问题。在上级审核中,由于发现“石门市”与湖南“石门县”同名,石门县在先,所以提出应该更换市名。湖南的石门县在南北朝时期就设置了石门郡,已有1400多年的历史。关于石门县的县名来历,主要有三个传说:有的说县城以东二里处两岩壁立如门,故名;有的说县城以西三里地之石山,隔河对峙似门,故名;有的说县城以东15里处有岩门口,故名。三个传说虽然方位、距离不同,皆系根据地形特征而得名。南北朝时期,天门郡治由今大庸县境下迁石门,陈武帝永
 安二年(公元558年),撤天门郡,更置石门郡,隋文帝开皇九年(公元589年),废石门郡,建石门县,划归澧州管辖。此后,虽隶属有变,而县名未易。
其次,国民政府的新建政区不易沿用日伪政权市名。尤其是日伪石门公署劣迹斑斑,罪行累累,故南京政府内政部针对新建的石门市提出了明确意见,“指示另拟名称”。这个问题在1947年5月17日内政部公函档案中可以得到印证,当时南京政府明确提出了更换市名的建议,譬如,内政部在申报材料上,就有“应另拟名称,以备采择”,“并拟改称石庄市”等批示。所以说,内政部主张石门市政府换名的意见相当明显。根据中央的指示,1947年5月24日河北省政府民政厅厅长在批示中,也明确表达了省民政厅希望石门市政府认真考虑遵办中央的意见,“此案是否依照指示,改称石庄市”。
接到河北省民政厅传达的中央内政部指示,以尹文堂为首的石门市政府官员,经过反复斟酌,认真研究,最终做出了拒绝上级要求更名的决定,依然准备坚持沿用石门市的称呼。在《河北省石门市政府代电市秘卅六字第015号》中,石门市政府申述了五个主要理由:第一,本市为新兴城市,市域内目前没有发现有重要的历史名胜遗迹可供市名借助,所以本市对于选择一个蕴于深厚历史文化的市名颇感困难。第二,石门市不是由日伪政权创立的市名,它出现于北洋政府时期推行的自治市,石门市命定早于抗战以前,沿用迄今已逾二十年。第三,石门市称谓虽然与湖南石门县同名,但市与县的行政级别不同,而且不在同一个省,所以当冠以省份名称之后,自不易互混。第四,当前形势环境正处于特殊时期,骤然改名,必然会对本市社会秩序和经济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第五,更换市名后,所有标有石门市称谓的标识、物品、器具等,都需要重新更换,势必会使本来就非常拮据的财力更加紧张。故此,希望暂时沿用石门市的旧名,如果确有改名之必要,亦要待将来局势稳定后,再专案办理。
最后,省民政厅同意了市府意见,并向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陈述了石门市申述的理由,特别突出地强调了该市目前面临中共包围的军事局势非常紧张,考虑到“该市四周匪氛未靖,各项措施以不增加困难损失为宜”。最终,中央获准暂用旧名不改。
行政院给石门市政府设定的机构编制
根据经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1947年6月30日审核批准的《石门市政府组织规程》,石门市政府隶属于河北省政府,市政府之管辖区域以石门原有界址为范围。市政府设市长一人,荐任掌理该市行政及监督地方自治。该规程给石门市政府设定的科局级机构编制为:1室、5科、1局。秘书室掌理文书、出纳、庶务以及不属各科局的所有事务;第一科掌理民政、社会及卫生等行政事务;第二科掌理财政事务;第三科掌理教育事务;第四科掌理地政事务;第五科掌理市政工程及有关工务行政事务;警察局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