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设计,二百里引岗渠线,从岗南水库大坝起,穿山越岭,横贯平山、获鹿、元氏三县,渠线长,隧洞多,渡槽多,工程浩大,任务艰巨。按照三县协议安排:平山县主要在本县境内开挖明渠;获鹿县承担的大型建筑物工程,除了在本县境内,几项大工程在平山县境内;元氏县除在本县内有建筑物和明渠开挖任务外,一部分工程在获鹿县境内,一部分工程在平山县境内。这就是说,三个县有两个县异地施工,不同的任务,共同的目的,互相支持,团结治水,是施工中应该坚持并贯彻始终的重要方针。 施工之初,三县施工团领导就认识到,民工队伍管理、民工的群众纪律、如何处理好民工同当地群众的关系,是施工中首先要注意的问题。 平山县是需要安置异地施工人员最多的县。为了做好接待工作,县里先后三次召开县、社、村三级干部会议,讲意义,谈认识。对社队干部和住地村民约法三章:一要象当年迎接八路军一样接待安置好外县民工;二要严格按照设计提供渠线占地,按照规定领取征地补偿,不准漫天要价,无理索赔;三要不干扰施工队伍生产生活,尽最大可能为施工提供方便。获鹿县人马未到,施工团就严格强调了三条纪律,一是搞好驻地环境卫生,不随便倒垃圾,不随地大小便;二是少扰民,不大吵大闹,更不准打架斗殴和调戏妇女;三是尊老爱幼,尽可能为当地群众服务,帮房东做到屋净、院光、水满缸。与此同时,元氏县施工团也做出了相应的一些规定。 两个“约法三章”几乎同时出台生效。虽是不谋而合,但也不是偶然巧合,而是有其潜在的必然原因。 三县人民的友谊源远流长。他们同处在太行山中部东麓,地连地山连山,村落互相交错,干部互有交流,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抗日战争年代,获鹿设县南抗日政府,范围包括获鹿县南部和元氏县西北山区;获鹿县北部与平山县部分曾组建建屏县,还曾经成立井、平、获抗日支队。在党的领导下,三县人民联合起来共同抗日,保卫家乡,保卫我晋察冀边区抗日根据地。解放战争中,三县支前运输队、担架队,由后来曾任获鹿县委书记的赵英忠带队,随华北野战军参加过解放张家口、天津等重大战役。在战火硝烟中三县人民结下了难忘的战斗友谊。 三十多年后,为修引岗渠,三县人民又走到一起来了。 1969年11月,获鹿县第一批几千人的民工队伍浩浩荡荡来到平山。当地干部群众满面春风,象过节一样,热烈欢迎兄弟县客人。不少户把上房让给民工,有的把准备为儿子娶媳妇的新房让给客人。民工们初来乍到,好奇地看这看那儿,屋里窗明几净,土炕铺上了谷草,连石板小院里、小巷里都收拾得干干净净。野外风寒料峭,山村暖意融融。 平山县领导刘桂生对住有民工的沿线七个公社、二十八个村,一村一村地察看,一个住地一个住地走访,了解民工安置情况。当来到西回舍公社北西庄村,看到8个小伙子挤在一条炕上,就说,“哎呀,这可太挤了!” “没关系,天还冷,挤一点暖和。” “现在是暖和,到夏天就受不了啦!” 县领导立即与村干部商量办法。村民赵大伯本来两代人分居,知道情况后找到村干部,主动提出自己和老伴到儿子院里挤一挤,腾出房子给民工住。八个小伙子搬进这座独门独院,一明两暗的向阳屋里,一个个乐得直吐舌头。民工连长进来,一本正经地说:“傻笑什么,这回该看咱们的啦!” 随后,民工们为住户挑水、垫圈、起粪,里里外外忙活起来。民工营在村外垒了专用厕所,施工团干部也一起参加了进去。乡亲们望着一个个忙碌的身影,三、五人一伙,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他们想起了当年住村的八路军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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