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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项目立项

20世纪70年代初,引岗渠通水受益,运行了26年,为平山、鹿泉、元氏三县(市)受益乡村改变生产条件,改变周边环境,夺取农业丰收,保证粮食供给,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极大作用。但是,由于建渠时先天不足,未达设计标准,后天失修,工程老化,特别是经历了1996面8月的特大洪灾,虽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及时抢修通水,但终因洪灾过重,渠道及小建筑物严重受损,渗漏严重,经常溃堤决口,灌溉面积萎缩,社会效益锐减。总干和干渠更新改造,续建配套成为灌区当务之急。

 

灌区领导班子统一了思想一致认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在解决中华民族生存问题上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一项加速农田灌溉发展的硬措施,比较而言,它具有投资少,见效快,占地少,效益高的优势,是农业生产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走内涵发展为主的有效措施,也是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不仅使灌区焕发了勃勃生机,又有效地节约了水源,提高了灌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1998年上半年,灌区主要领导朱振海、侯银亭根据灌区实际情况,首先依靠灌区引水流量大,设计及有效灌溉面积涉及平山、鹿泉、元氏三县(市)范围之广,具有一渠两源等优势积极争取大型灌区,其次利用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拉动资金,扩大内需的大好机遇,积极运作,在石家庄市水利局的领导下,与石家庄市水利水电设计院协作完整地制定了冶河灌区节水灌溉续建配套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省水利厅、省计委报送水利部、国家计委批准工程立项,从而揭开了第二次创业的序幕。

1998年下半年,在省水利厅、 省计委和市水利局的领导下,管理处主任侯银亭多次请示和赴水利部、国家计委跑办,终于得到国家有关部委认可。1998年冶河灌区经水利厅核查,正式批准为大型灌区;1998年8月国家计委和水利部批准立项总投资8833万元;河北省计委以冀计农(1998)1170号文件批复可研报告,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规计字(1998)160号文批复初设 。总投资按中央地方1∶1进行筹措,于2000年3月在北京由水利部组织的专家论证批准了我灌区的大型灌区规划,批准资金30936.42万元。中央投资之大,市府匹配资金之多,规划设计标准之高,工程质量标准之严,都是前所未有的。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的实施,充分体现了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真正是广大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