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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引岗英烈和牺牲的同志

史永计(1935—1971),男,石家庄市赵陵铺村人。1951年石家庄市第一中学毕业,那时,赵陵铺归获鹿县管辖,他参加工作到了县公安局。1970年参加引岗渠建设,任王常峪分团副团长。
史永计所在工地施工条件差,危险大,而王常峪隧洞的5号井又是这个工地条件最差的一个。这里井深石碎,四壁水柱喷射,喷在脸上双眼难睁,脚下淌着沥水,劳动强度相对加大许多。史副团长就选在这里“蹲点”,与民工们一同劳动,研究改进施工方法。在他的带领下,曾创造半日掘进11.2米的全线最高纪录。由于他吃苦耐劳,与民工同甘共苦,遇到危险抢着上,被民工们誉为“铁汉子团长”。
史永计患有肾结石症,本身不能参加强度大的体力劳动,但他不顾医生的嘱咐,一到工地就拼命工作。一次,大雨引起山洪暴发,隧洞口面临被冲毁的危险,史永计忍着病痛发作的折磨,在风雨中指挥抢险一天一夜。在炸沟排洪时,史副团长同大家一起挖坑装炮。在洪水排除,保住了工程和众多民工安全的同时,史永计被抬进了医院。
1971年9月10日,在塌方严重的险区“老虎口”,史永计与民工一起连续奋战7个多小时,衬砌前进一大截,收工时他让大家先从拱圈上面撤出,自己来完成最后几块石头的垒砌,这时只听“轰隆”一声巨响,又一次塌方发生了,一块巨石拦腰将史副团长挤住,等同志们赶来救他时,他吃力地抬起右手指着上面,断断断续续地说“快、快抢救,上边还有人……”话没说完就闭上了眼睛
史永计牺牲后,中共获鹿县委做出决定,通报全县,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学习他一心为公,舍己救人的共产主义精神。经河北省革命委员批准,追认史永计为革命烈士。
施工中牺牲的人员

傅满祥,男,获鹿县小毕村人,1971年12月28日在冶河工地拆托架从铁桥上摔下殉职,终年37岁。
贾洪亮,男,获鹿县北故城村人,1971年10月27日,在冶河工地从拱圈托架上殉职,终年26岁。
王尚文,男,获鹿县双庙村人,1973年12月5日在获鹿靶场明渠工地排哑炮遇险殉职,终年23岁。
张昌勇,男,获鹿县城关七街人,1970年4月13日在红光隧洞被乱石砸中殉职,终年28岁。
苏鸣岐,男,获鹿县小车行村人,1971年6月18日 在军民团结隧洞被塌方乱石砸中殉职,终年21岁。
田振宪,男,获鹿县东营西街人,1972年1月2日 在军民团结隧洞因塌方砸中殉职,终年20岁。
张焕德,男,获鹿县南故邑村人,1972年1月16日在宜安炸药厂殉职,终年20岁。
王吉平,男,获鹿县山尹村人,1974年6月26日在宜安炸药厂殉职,终年41岁。
李景田,男,获鹿县平同村人,1974年6月26日在宜安炸药厂殉职,终年22岁。
李建增,男,获鹿县南铜冶村人,1975年1月11日在前进隧洞工地坠地殉职,终年19岁。
赵生海,男,获鹿县南铜冶村人,1975年1月11日在前进隧洞工地坠地殉职,终年20岁。
李文洋,男,获鹿县南铜冶村人,1975年1月11日在前进隧洞工地坠地殉职,终年25岁。
吴志刚,男,获鹿县西良厢村人,1974年6月15日,在平山明渠工地被炸殉职,终年19岁。
杨二娃,男,获鹿县南白砂村人,1975年12月20日在王屋山采石场坠地殉职,终年48年。
马士民,男,获鹿县南新城村人,1975年11月28日在石井采石场被炸殉职,终年29岁。
聂志军,男,获鹿县方台村人,1975年12月2日在大李庄采石场被炸殉职,终年22岁。
张纪英,女,获鹿县钟庄村人,1975年12月在韩庄明渠工地被炸殉职,终年19岁。
高素花,女,获鹿县南龙贵村人,1976年1月21日在井陉县洛阳土洞工地被砸殉职,终年18岁。
张存城,男,获鹿县莲花营村人,1976年3月21日在井陉县方口渡槽工地抱干倾倒砸中殉职,终年20岁。
姚更辰,男,获鹿县山前封庄村人,1974年7月21日在人民渡槽工地殉职,终年19岁。
张昌福,男,获鹿县城关七街人,1970年11月26日在岗南工地溺水身亡,终年37岁。
吕增华,男,获鹿县城关四街人,1970年6月在岗南工地溺水身亡,终年24岁。
范仁和,男,平山县范西冶村人,1971年12月23日在西冶工段挖明渠时被炸殉职,终年53岁。
高志,男,平山县罗汉坪村人,1971后6月8日,在西冶工段以身殉职,终年49岁。
张锁子,男,元氏县北佐村人,1974年4月19日在苌村工地因排哑炮被炸殉职,终年32岁。
刘明建,男,元氏县南佐村东南街人,1973年12月28日在苌村工地被爆破飞砸中殉职,终年18岁。
康树仁,男,元氏县人,1973年12月29日在赵庄团工地因土岸倒塌砸中殉职,终年23岁。
孟冬吉,男,元氏县武庄村人,1974年4月1日在北寨团工地因心脏病发殉职,终年52岁。
史生元,男,元氏县晏庄村人,1970年10月在获鹿工地运土,车杆戳进胸中殉职,终年3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