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大部分地区属北温带半湿润季风大陆性气候,西部部分山区属半干旱季风大陆性气候。
一、气温和四季:
因地形差异气温不同,在鹿泉市表现明显,平均气温高于近邻县市,自古有“冷寿阳,热获鹿”之说法。
所谓“热获鹿”,只是比周围市县温度略高,亦并非全境都热。本市境内气温可分三个地带。一、市区及市域南部韩庄、上寨一线的低山丘陵区,属高温区,年平均气温在12..2——13.3度;二、市域北部李村、大河及秦庄等地为低温区,年平均气温在12..8——12.9度;三、市区西南部梁庄的气温介于两者之间。
全市近年平均气温达到12.6——13.5度,最热月为7月,平均气温25.1——27.6;最冷月为1月,平均气温-0.9——-0.7度。极端最高气温42.5度(1955年7月23日);极端最低气温-18.8度(1966年2月22日)
鹿泉市四季分明,寒暑温差大。雨量集中,干湿期明显。夏冬季长,春秋季短。
春季,从3月下旬开始,到5月中旬结束。全市各地气温平均达到5.7——7.5度,白天最高气温可达15——18度,为春季开始。5月下旬,全市平均气温达到20——22度,白天最高气温可达29度,为春季结束,春季一般55天。
夏季,6月全市平均气温上升到25——26度,8月,气温逐步下降,平均气温25度以下,9月初白天平均气温仍在25度左右,夏季长约105天,
秋季,9月中旬平均气温22——19.5度,为秋季开始。11月初,全市平均气温降至7度以下,由秋季进入冬季,秋季一般60天。
冬季,11月初至翌年3月中旬,全市平均气温在0度以下为冬季,冬季约145天。
(摘自政协石家庄市委员会编著1997年9月出版的《石家庄历史文化精华》一书1—2页)
(摘自鹿泉市史志编纂委员会编著1998年9月出版的《获鹿县志》135页)
二、降水:
全市平均年降水量500——577毫米。因受地形影响,全市雨量分布不均。山麓东侧处于季风迎风坡,因地势抬升作用,易于成云致雨,山区降水量大于平原。全市平均降雨最多区域分别为西南部的上寨和西北部的牛山,年平均降水量570毫米以上;降水量最少的为东北部的大河和东南部的高迁,年平均降水量500毫米左右。
受季风影响,全年降水季节分配亦不平均。夏季盛行东南季风,水气充足,降水丰盈。冬春季节,受到大陆性干冷气团控制,降水减少。因此,降水时间主要集中在7—8月,占全年降水量的69%,冬季降水量很少,约占全年降水量的4%。
月平均降水量(毫米)
1月 1.9 2月 10.1 3月 9.8 4月 17.0 5月 24.7 6月 52.1
7月 140.9 8月 174.7 9月53.4 10月 26.5 11月 6.6 12月 6.5
(摘自鹿泉市史志编纂委员会编著1998年9月出版的《获鹿县志》136页)
三、风:
鹿泉市冬季多西北风,夏季多东南风。平均风速大于或等于12米/秒的大风日,每年平均26次;平均风速大于或等于10米/秒,瞬间风速大于或等于17米/秒的灾害性大风多出现在5月11日—6月10日,其中5月11日—29日为集中发生时间,占此类天气发生率的83%,每年的干热风多出现在5月21日—6月10日。
焚风效应,一年四季都有,因市域西部山脉为南北走向,成为阻挡西来冷空气的屏障,冷空气翻越山梁东下,即“摩擦生热”。这就是“焚风”。这样的风,冬季最多,但春季强度最大,温度可上升10度,不仅影响本市,对东部平原也有影响。
(摘自鹿泉市史志编纂委员会编著1998年9月出版的《获鹿县志》137页)
四、无霜期和日照
地面温度0度为霜冻指标。鹿泉市秋霜出现日期一般在10月24日,最早出现时间为10月16日,最晚出现时间为11月2日。春霜结束日期一般在4月10—13日,最早出现时间可提前到3月30日,最晚出现时间可推迟到4月24日,一般无霜期197天左右。
全年日照时数2500——2600小时左右,多年平均日照率为50%。年均太阳辐射总量在122.089—131.776千卡/平方厘米之间。
(摘自鹿泉市史志编纂委员会编著1998年9月出版的《获鹿县志》139页)
五、自然灾害
A、旱灾
在自然灾害中最为严重,自有比较详细记载灾情的明.嘉靖八年(1529年)至清.光绪三年(1877年)的348年中,大旱(寸草不生、赤地千里)发生了23次,平均15年就发生一次,中旱每隔四、五年发生一次,小旱每二、三年甚至连续发生。
1、明.嘉靖八年(1529年)夏,大旱蝗,岁大饥、米价昂贵,每斗千余钱,饿殍满路。(明纪)
2、明.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春夏大旱,获鹿等县饥人相食。(明典)
3、清.顺治十三年(1656年),夏六月,大旱。
4、清.康熙四年(1665年)秋,旱。
5、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夏,大旱,民饥。特免晋州、无极、获鹿、灵寿、行唐等县租税十分之三。(府志)
5、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麦大熟。
6、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夏大旱,秋霪雨。
7、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旱,大饥。斗米银四钱,民食树皮。诏停征,发仓赈济。
8、清.雍正元年(1723年),春夏旱,诏遣大臣,仍发仓赈济。
9、清.雍正七年(1729年),旱,二麦不收。特恩蠲(音juan,免除之意)免直隶正赋四十一万七千八百九十两。
10、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夏,大旱,秋霪雨为灾,坏民居无数,岁歉收。
11、清.乾隆二年(1737年),夏旱,秋大水。
12、清.乾隆八年夏五月(1743),大热,喝(不是喝,偏旁“口变日”音ye 热、中暑之意)死人甚众。
13、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夏水秋旱畿南及正定各州县勘定被灾分数,发仓赈饥。
14、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大旱,夏五月始雨。
15、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夏旱,入秋始雨。
16、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夏秋俱旱,禾不实。
17、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麦秀两歧,大有秋。
18、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夏旱,虔祈始雨,麦黍俱有,秋冬大雨雪。
19、清.嘉庆九年(1804年),旱,歉收。
20、清.嘉庆十年(1805年),旱,歉收。
21、清.嘉庆十五年(1810年),旱。
22、清.嘉庆十七年(1812年),旱,歉收。
23、清.嘉庆十八年(1813年),旱,歉收。城中井水皆竭。
24、清.嘉庆十九年(1814年),大有。
25、清.道光十六年(1836年),大旱。
26、清.道光十七年(1837年),大旱。粮价涌贵,斗米八百余钱,斗麦千余钱。
24、清.咸丰六年(1856年),雨旸(音yang此为晴天之意)不时,禾不登场,民有菜色。
25、清.同治九年(1870年)夏六月,大热,人多喝死(不是喝,偏旁“口变日” 音ye热、中暑之意)。
26、清.同治十年(1871年)春,大旱,井水涸。夏大雨,秋七月二十七日雨七昼夜,坏民房无数。
27、清.光绪元年(1875年),冬无雪。
28、清.光绪二年(1876年)春,不雨,夏大旱,米价腾贵。闰五月,始雨,有恶兽伤人。
29、清.光绪三年(1877年),麦有,秋夏大旱,不及种谷,梁价涌贵,斗米千余钱。
(摘自1985年内部翻印的《获鹿县志》134—137页)
清朝灭亡至民国时期(1911年—1948年)的38年中,大旱两次、小旱接连不断。
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春夏少雨,粒粟不获,夏麦既歉,秋禾复槁,民变产外出度荒,有卖儿鬻女或冻馁死亡者。
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干旱缺雨,赤地千里,谷收五成,民采树叶充饥。
新中国成立后至引岗渠修建,获鹿县年降雨量少于400mm的有5次。
1955年,春到初夏大旱,至5月降雨30.8毫米。境内土、石、砖井6700余眼,辘轳、水车日夜提灌,渠水不停,仍有19.2万亩农田受灾减产。
1957年,旱,全年降水量365毫米,政府号召全民积极抗旱,未成大灾。
1960年,特大旱,系七十年来最旱的一年,1----6月降水量52.38毫米,入夏风多日暴,持续200多天未落透雨,5月初干土层深五六寸。天灾外祸,成为解放后最困难的一年。
B、水灾 冰雹 风霜
0、明.永乐元年(1403年)夏六月,雨雹伤稼。(明史)
1、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秋,大水,田尽淹没。获鹿等县免田租三分。匝(满,一个月之意)月霪雨不止,山水暴涨,冲陷城西南角数丈,随修辄(即、总是)坏。米价昂贵。知县赵惟勤筹款赈济,分遣吏役人等在各寺观公所朝夕煮粥,计数立号,哺给贫民。富户闻风,踊跃出粟,辇载不绝,粮亦充足,不费公帑(财务)而活人无算。(明志)
2、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秋,大冰雹伤稼,免田租三分。
3、清.康熙四年(1665年)秋,获鹿等县雨雹。特免获鹿、灵寿等县租税十分之三。(府志)
4、清.康熙七年(1668年)六月,大雨如注七昼夜,城垣坏七十余丈。
5、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夏大旱,秋霪雨。
6、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大水荒。
7、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六月,大水,秋稼熟。
8、清.雍正四年(1726年),上谕畿南被水等处均缓征。秋丰稔(年)。
9、清.雍正六年(1728年)夏四月,大疫,中者多死。是岁大有年,九月十一日雨雹。
10、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夏,大旱,秋霪雨为灾,坏民居无数,岁歉收。
11、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五月,大雨,秋旱。飞蝗生。
12、清.乾隆二年(1737年),夏旱,秋大水。
13、清.乾隆十四年(1749年),雨雹伤稼。
14、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夏水秋旱畿南及正定各州县勘定被灾分数,发仓赈饥。
15、清.乾隆十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