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费是灌区资金的首要来源,是灌区建设的主要支柱,所以灌区各级专管机构和基层群管组织十分重视水费征收工作。虽然近年来水费计收标准不断调整,但基本都能按时完成征收任务。1982年以来灌区人员工资、管理费和一般性工程维修基本上是靠水费解决,并略有结余。 从1980年开始,贯彻中央水利部“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开展多种经营,实行“独立核算,定额上交”的办法,1993年实行了经营承包责任制,使多种经营逐年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