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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体制与组织

冶河灌区的管理体制属国家管理,灌溉工程归全民所有。灌区实行渠系统一管理和分段、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组织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管理。以专业管理为骨干,群众管理为基础,同时发挥民主管理组织的决策和监督职能。
冶河灌区各类管理组织,自干渠低线通水开始组建,并逐年发展完善,十多年后,管理组织均已健全,并正常发挥管理职能,各组织及职责分述如下:
1、专业管理组织
自1974年地区编制委员会发文开始组建冶河灌区管理处,到1989年已形成机构健全、职能完备,全面行使其管理职能的组织,其人员有112名,其中行政干部3人、技术干部18人、固定工、合同工(后改为合同制)81人。
2、建立健全灌区各级专管机构和群众组织;推行岗位责任制和经济承包制;通过在职学习和脱产培训,努力提高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采用先进的工作方法和计算、测试、办公设备,努力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3、加强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和技术改造,保证工程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4、实行计划用水和科学用水,改进灌排技术,减少水量渗漏损失,努力提高水利用率。
5、加强经营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做好水费计收工作,开展多种经营,增加灌区经济收入。
6、建立健全灌区管理体系,吸收受益农民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管理、关心和支持灌区工作。
7、结合农业部门,开展灌区高产、优质、高效、节水、节能的科学研究,做好灌溉试验和技术推广工作。
8、做好灌区绿化、水源保护、防止污染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