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曾国藩给父母写信,建议家人不要干涉地方公事、与人打官司。
我家既为乡绅,万不可入署说公事,致为官长所鄙薄。即本家有事,情愿吃亏,万不可与人构讼[1],令官长疑为倚势凌人.伏乞慈鉴[2]。 道光二十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注[1]、构讼:构,把某些事情牵合在一起作为罪状陷害人。讼:诉讼;打官司。 [2]、伏乞:伏,下对上多用于对皇帝的敬词。乞:求。慈鉴:慈爱地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