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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拨129亿支持粮食生产和抗旱
资料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2011年2月12日石家庄日报
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 国务院10日在京召开全国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作重要讲话。他强调,稳定发展粮食和农业生产,是管理好通胀预期、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基础,也是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 局意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支持力度,抓好政策落实,努力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温家宝强调,要全面强化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各项措施。
一是切实抓好抗旱工作。受旱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旱情、苗情、土壤墒情监测分析,采取措施减轻干旱影响,确保冬小麦顺利返青。要把抗旱浇麦补贴、抗旱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尽快落实到基层、兑现到农户,动员和组织农民适时对冬小麦进行灌溉。要加强抗旱水源调度,确保灌溉用水。保证抗旱设备、材料的供给,认真制定和落实抗旱用油、用电保障措施。妥善解决好重旱区人畜饮水困难问题,保证城市供水。
二是统筹做好春耕备耕各项工作。强化对农民的技术服务,加强冬小麦田间管理。对小麦苗情较差的地方,国家给予一定补贴,鼓励农民及时施返青拔节肥。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提高防治效果,降低防治成本。做好种子调度和供应,引导农民种足种好春播作物。在东北地区推广水稻大棚育秧,在西北、西南地区推广玉米覆膜种植。深入开展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活动,切实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全力做好春耕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工作。
三是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这是水利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是提高我国农业生产能力的根本之策。要认真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快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改造。要形成新的机制,通过政府增加补助、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奖补结合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吸引和鼓励农民兴办农田水利,建设抗旱设施。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加大节水技术推广力度,增加节水设备补贴,不断创新节水机制和节水模式。
四是加大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发展的资金投入。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近期中央财政安排129亿元资金支持粮食生产和抗旱工作,各地都要继续增加支持粮食和农业生产的资金投入。
五是进一步做好粮食等农产品市场调控。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继续实施主要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保障农民从事粮食和农业生产的合理收益,努力形成务农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灵活运用储备、进出口等手段,完善市场调节,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市场平稳运行。
温家宝强调,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越是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越要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强农业不能停留在口号上,要切实体现到领导精力、工作部署和资金投入上,推进农业与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农村与城市共同繁荣。要细化要求、实化措施、强化监督,全面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受旱地区要按照抗旱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支持粮食和农业生产合力。
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主持会议。国务委员马凯出席会议。

国务院出台十措施促粮食生产
安排资金67亿加大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资料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粮食生产形势,研究部署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
旱情持续发展,粮食连续7年增产后,盲目乐观情绪有所滋长,麻痹懈怠倾向有所抬头,对保持粮食继续增产的困难和挑战估计不足。
会议决定,在近期已出台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
(一)扩大冬小麦抗旱浇水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仍为每亩10元。
(二)实施冬小麦返青拔节弱苗施肥补助,每亩补助10元。
(三)中央财政预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冬小麦主产区农民购置抗旱急需的水泵、喷灌机械设备以及其他抗旱节水机具补贴,增加抗旱机具数量,提高旱区农机装备水平。 
(四)实施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补助。在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作物主产区的800个县和迁飞性、流行性重大病虫源头区的200个县,全面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扶持2000个规模化的专业化服务组织,中央财政每个补助25万元。
(五)实施东北水稻育秧大棚补助。中央安排5亿元资金,支持东北三省新建水稻育秧大棚20万栋。
(六)实施西南西北玉米覆膜种植补助,补助面积5000万亩,每亩补助10元。
(七)扩大旱区县级抗旱服务队补助范围。在原定受旱严重6省600个县级抗旱服务队设备购置补助的基础上,再增加补助旱区200个县,每县补助200万元,用于购置抗旱应急拉水车辆、移动抗旱浇地设备等。
(八)加大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先期安排受旱严重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央投资40亿元的基础上,再安排中央投资20亿元,继续用于旱区大型灌区改造骨干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根据需要可主要用于抗旱应急水源和灌区田间工程建设。实施上述政策,中央安排资金67亿元。
(九)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2011年生产的三等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02元、107元、128元,比2010年分别提高9元、10元、23元。
(十)组织实施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增加奖励资金规模。深入开展高产创建活动,扩大万亩示范片范围。增加一事一议奖励补助资金,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组织农民新建和修复农业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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