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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九年(1870年)

17、人不勤则万事俱废,一家俱有哀象,余三、四两月内不治一事,于居家之道大有所损,愧悚无已。二更后,闻报纪泽考荫①。引风蒙恩以员外郎分部行走②,为之一慰。
同治九年四月二九日于保定,公元一八七零年。

注解:
①考荫:即三月二四日记中所说之“考试荫生”。
②行走:即入朝办事清例,充任某项职务即称在某处或某官上行走。荫生考试启以员外郎任用为最高一等。荫生清制,因上辈的官职而得进国子监读书的叫荫生。名义上是读书事实上只须经过一次考试即可给予一定的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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