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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市庄头村

23、庄头(Zhuang tou),位于鹿泉市西北部,属丘陵村,西过邻村西邱陵有石阎公路,西邱陵道口距鹿泉市城区中心21.9千米。
该村在黄壁庄水库边缘,东南北三面环水。全村106户,360人,其中男性284人,女性176人;耕地 45 亩,林地50亩,土壤属壤质黄土状洪积冲积石灰性褐土。枯水季节,水库边缘可种植庄稼,但无保证。
1938年建立党支部,1952年建立村人民政权(待考)。
庄头原系旗人在一个村中的头领,其职责是征敛人力、财物支应皇差。原为井陉县南西焦庄头谢大宾于康熙三年建立的征收租税场所。据石家庄地区1956年文物普查资料记载:“镶黄旗庄头谢大宾的呈状上曾提到康熙十六年就有此村”。清朝灭亡后,庄头的势力消失,收租税场所变为居民点,“庄头”即成了村名。1958 年,修建黄壁庄水库时,大部分居民迁往他乡,余者仍留原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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