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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5)管理初级阶段——从1977年开始

1977年
石家庄地区冶河灌区管理处正式挂牌办公。管理处机关设在平山县城北街。
1978年
8月26日 灌区普降大雨,引岗干渠坍塌170处,长2213米,淤积55处,长4272米,总计土石方量7960立方米。
9月5日 干渠复修开工,获鹿县负责石太铁路至渠首、元氏县负责石太铁路至渠尾的全部工程复修,9月7日完工,保证按期通水。
冶河管理处在平山城关北街冶河东岸基本完成办公用房和宿舍院落的营建工程。
是年应征水费70293.60元,征费方法:平山县以用水渠道分别结算。获鹿、元氏两县以县为单位结算,根据统计受益地亩为据,具体征费数额如下:平山县引岗沿线2400元,兴民渠1200元,人民渠660元,南跃渠1320元;获鹿县60474元;元氏县4239.60元;以上应征水费截止到1979年3月8日成立管委会时,总共收到34860元。